全国统一24小时服务热线:13366453169

行业新闻

当前位置:主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新闻 >

污水处理厂必须限期建成

发布时间:2019-03-22 11:53 作者:叙述织梦 来源:未知 点击: 字号:

中国环境报记者 于平 通讯员 杨宏 长春报道 吉林省省长王儒林日前出席了松原市松花江流域11座新建污水处理厂投运启动仪式,并参加全省污染减排调度推进会议。王儒林强调,要全面完成污染减排的重点工作和任务。


  此次松花江流域新建成投运的11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35.5万吨。王儒林说,到2011年底,吉林省必须完成建设55座污水处理厂的硬指标,并要建立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的运营体制,切实保障污水处理厂发挥效益。


  在全省污染减排调度推进会议上,王儒林要求,要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。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突出重点领域、重点流域,确保工程减排手段发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作用。对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“十一五”规划的40个增补项目,要在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。对因国家资金未到位及地方配套资金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的地区,省政府将提供资金垫付和借资予以支持。要加快实施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,今年要建成10座城市垃圾处理厂,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4500吨。积极推进造纸行业深度治理,所有造纸企业必须达到新标准排放要求。要继续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,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市(州)、县(市),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,对不符合环保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。


  王儒林强调,要加强领导问责,强化行政问责。年末,省里要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、部门和单位进行责任追究。省环保厅要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指导推动工作,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。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。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,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。特别是对松花江等重点流域,要实行拉网式排查,对重点排污企业要挂牌督办,对恶意排污行为要严厉处罚。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、造成严重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地方、单位和企业,要严肃追究责任。
 

如果您觉得本站还不错,就请分享给身边的好友吧


分享成功还有机会获得精美礼品哦